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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926188-X-2022-00084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8-25
  • 名       稱:
    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准入
  • 文       號:
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准入

    一、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二)其他相關法規。

二、辦理對象

適用於“保險、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市場准入、退出審批”的申請和辦理。

三、辦理條件及需要提交的資料

1、申請人條件

1)境內依法成立的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行業監管機構許可其開展外匯業務。

2、具備或符合如下條件的,准予批准:

1)具備完善的外匯業務內控制度和業務管理制度;

2)具備必要的經營外匯業務場所和設施;

3)有真實的外匯業務需求和計劃。

3需要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但不限於業務類型、業務規則和流程、匯兌安排、內部管理制度、人員要求及準備情況等),並填寫完整的《境內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備案表》(原件)

2)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

3)機構或其授權的行業管理組織許可或同意其開展相關業務的檔案、無異議材料或出具的相關資質證明(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4)機構或其授權的行業管理組織許可或同意其開展相關業務的檔案、無異議材料或出具的相關資質證明(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5)一年內無重大違規及沒有受到監管機構處罰的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6)材料內容不一致或不能說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原件或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四、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

(二)決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進行審查報批;

(四)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許可的,為申請人辦理相關外匯登記,向申請人出具境外上市相關業務登記憑證。

(五)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並出具《行政許可補正通知書》。

五、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六、發放證照情況

相關業務備案表。

七、收費依據、標準

無收費

八、辦理地點、時間及聯繫方式

辦理地點:重慶市主城區(巴南區除外)企業的以下業務均在重慶市渝北區紅錦大道56號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一號樓315室辦理;其他區縣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外匯局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聯繫電話:67677163


附件:境內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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