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248413-3-2026-00088
  • 分       类: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7-17
  • 名       称:
    浙江省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 印发《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 (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
    浙外管〔2026〕13号
浙江省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 印发《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 (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联合银行,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在杭各县域法人银行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修订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0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外汇局各市分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内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反馈

联系人:曹思玥、陈缨;联系方式:0571-87686144、0571-87686189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

202679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7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