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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8413-3-2026-00076
  • 分       类: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5-11
  • 名       称:
    浙江省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
浙江省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联合银行,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在杭各县域法人银行机构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为保障辖内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规范有序开展,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外汇局各市分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内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外汇管理一处)反馈。联系人:李依宁;联系方式:0571-87686142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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