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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8413-3-2024-00155
  • 分       类:
    新闻报道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5-31
  • 名       称:
    6月1日起,企业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了!
  • 文       号:
6月1日起,企业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了!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自2024年6月1日起,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

一、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名录登记?

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免于办理前述名录登记。

本条所称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不含凭交易电子信息为经营主体跨境货物贸易提供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是指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

已在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且名录未被注销的企业无需再前往银行办理名录登记

二、办理名录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可通过线上(具体方式请咨询银行)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银行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

三、名录内企业信息变化怎么办?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银行发现企业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可根据内部审批流程主动变更企业名录信息。

企业可在境内任一银行办理名录变更,不限于原名录登记办理银行。企业变更注册地后所属外汇局变更的,企业应向原所在地外汇局报告。企业注销名录,由外汇局按规定办理。

四、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后遗失“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密码,如何处理?

企业的“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包括管理员账号和操作员账号。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后,将收到《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回执》,包含企业管理员账号用户名、初始密码及“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登录地址等信息。如企业遗失操作员账号密码,可登录管理员账号自行重置密码;如企业需获取管理员账号初始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可在境内任一银行查询,银行确认企业身份后可告知企业初始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如企业在修改管理员账号初始密码后遗失密码,可通过办理名录登记时银行提供的外汇局联系电话联系外汇局,由外汇局确认企业身份后为企业重置密码。

 

  附件: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表样

            2.浙江省分局货物贸易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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