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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511414-X-2020-00068
  • 分       类:
    新闻报道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8-04
  • 名       称:
    围绕“三个精神”学习《民法典》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文       号:
围绕“三个精神”学习《民法典》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其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日常遵循。外汇局作为外汇企业、银行等市场经济主体的监管者,工作人员无论从工作需求还是生活需求都有义务、有必要全面学习民法典内容,2020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中心支局围绕“三个精神”对民法典进行了学习。

一是深刻理解“法治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共计7编1260条,将民事主体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悉数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明确了各类民事主体在生活、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权利义务。学习民法典就是学习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有利于提高外汇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工作人员从法律视角看待问题、处理工作事务的习惯,有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深入领悟“为民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作为党的宗旨,在民法典中得以深刻体现;民法典具备了鲜明的“民族性”,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理念融入其中,民本思想贯穿始终。学习民法典能够培养工作人员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的精神,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和为人民服务的激情。从外汇局的角度出发,我们应当认真落实总局贸易投资便利化各项措施,加大对非法炒汇、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深度培养“契约精神”,坚持诚信做人。民法典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各类活动时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是对契约精神高度集中的表达。做为外汇局工作者不仅需工作为民,亦需在生活中心怀契约精神,做到勤勤恳恳工作,诚实守信做人。通过对物权担保、融资租赁、运输仓储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对合同规定中所蕴含的契约精神有了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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