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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511414-X-2018-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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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统计数据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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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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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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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17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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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一、云南省金融运行总体稳健
2017年,云南省金融运行呈现以下特征:各项存款增长势头放缓,贷款增长平稳较快,资金利用效率提高,中长期贷款投放有力支撑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力度加大,服务薄弱环节发展水平提升。制度性调查显示:微观主体经营好转,对宏观经济的信心增强。
(一)存款增速趋缓,对贷款增长支撑力度减弱
截至年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0160.74亿元,比年初新增2239.21亿元,同比少增477.7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8.02%,比9月末下降3.56个百分点,增速创两年来新低,存款增长对贷款投放的支撑作用下降。从存款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增速下降明显。截至年末,本外币活期存款余额12206.38亿元,比年初新增1082.24亿元,同比少增971.5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74%,分别比9月末和上年同期下降10.52个和12.91个百分点。
(二)贷款增长平稳较快,资金利用效率提高
截至年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857.58亿元,比年初新增2366.20亿元,同比多增117.40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0.07%,按可比口径还原地方政府债务定向置换因素后,贷款增速在12.6%左右,比9月末上升1.6个百分点。全年贷款增量超过存款增量,表明金融机构在积极将新增存款转化为信贷投放的同时,大力盘活存量存款,银行资金的周转使用效率得到提升。从贷款期限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长较快,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截至年末,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17597.08亿元,比年初新增2147.14亿元,同比多增185.74亿元,同比增长13.90%,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3.83个百分点。
(三)重点项目、服务业与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增长走势分化,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力度加大
一是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快速增长。年末,云南省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7089.90亿元,同比增长17.29%,比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3.70个百分点。全年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1038.41亿元,同比多增55.10亿元;新增贷款占同期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增量的比重为76.83%,比上年同期上升7.42个百分点。二是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大。2017年,全省“五网”建设项目贷款累计投放2343.21亿元,同比增长34.83%。截至年末,“五网”建设项目贷款余额6612.46亿元,同比增长14.91%,高出同期各项贷款增速4.85个百分点。三是产能过剩行业[1]融资规模收缩。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贯彻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做好金融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截至年末,云南省本外币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为412.32亿元,同比减少1.31%,降幅比9月末扩大4.20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扩大4.52个百分点;全年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累计减少5.48亿元,同比多减18.47亿元。
(四)金融机构大力支持薄弱环节,对“三农”和“小微”投入进一步加大
一是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加大。截至年末,云南省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8996.48亿元,同比增长12.37%,快于贷款平均增速2.3个百分点,增幅比9月末上升0.2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0.14个百分点。二是“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入推进,截至年末,3个农房和6个农地试点县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16.23亿元、3.94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3.02倍、85.85%。三是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较多。截至年末,云南省本外币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4895.07亿元,同比增长22.46%,比9月末上升2.3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7.78个百分点;全年小微型企业贷款累计新增897.86亿元,同比多增372.66亿元。
(五)微观主体经营好转,对宏观经济的信心增强
我行对全省119家银行机构和169户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四季度,企业经营景气指数为51.8%,环比提高6.4个百分点,同比提高8.9个百分点,时隔四年,重回荣枯线以上,企业经营状况明显好转;银行家宏观经济信心指数为72.69%,环比提高2.94个百分点,同比提高23.98个百分点,创近四年新高;企业家宏观经济信心指数为61.3%,环比提高1.9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3.2个百分点,连续5个季度环比回升,对宏观经济的信心明显增强。
二、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维持“双降双逆”
2017年,全省跨境收支总规模和银行结售汇总额分别为263.9亿美元、109.35亿美元,同比下降2.51%、8.42%。全年跨境收支逆差10.21亿美元,上年同期顺差2.8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3.3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收窄8.47亿美元。运行特点如下:
(一)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收窄
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外贸进口和出口分别同比增长42.42%和11.28%,进出口顺差14.71亿美元,同比下滑59.43%。受此影响,全省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18.68亿美元,同比下滑38.57%。从结构看,支出增长主要是进料加工支出增长2.3倍和边境小额贸易支出增长1.14倍。
(二)服务贸易结售汇逆差缩减,个人购汇趋缓
2017年,全省服务贸易项下结售汇逆差14.9亿美元,同比下降26.16%。逆差收窄主要源于个人购汇下降29.23%。一是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止跌回升影响,外汇存款保值需求下降。截至年末,全省居民住户外汇存款余额10.68亿美元,同比减少2.84%。二是个人用汇真实性核查力度加强,居民购汇行为更加规范。
(三)对外直接投资明显流向“一带一路”国家
2017年,全省对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净流出5.84亿美元,同比下降20.55%,政策引导下的对外投资更加规范、理性。从投资目的地看,对外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以香港、柬埔寨、老挝、缅甸为主,占比高达91.5%。从投资项目看,主要集中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超过60%的对外投资项目支出为在建项目支出。
(四)外国来华直接投资首现净流出
2017年,全省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资金五年来首次出现逆差,资金净流出1.3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0.19亿美元。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收入和支出分别同比增长22.58%和68.82%。外商撤资以“外方股权转中方股权”、减资等方式为主,占比为77.5%。外商撤资资金主要流向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撤资行业集中在房地产、基建、环保等领域。
(五)企业外债去杠杆趋势明显
2017年,全省境外贷款项下逆差2.0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0.82亿美元。其中,我省企业获得境外贷款4.09亿美元,同比下滑38.45%,而偿还境外贷款却增长至6.19亿美元,增幅为6.12%。偿还的境外贷款以人民币贷款为主,占比高达88.1%。年初以来,受境内外人民币价格倒挂影响,境外人民币融资成本超过境内,部分企业到期偿债后暂不叙作。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运行平稳
2017年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515.97亿元,较上年下降21.6%,但得益于相对稳定的边贸结算,在边境八省中位居第三位,在全国位居第十五位,全国排名较上年同期提高四位。
(一)人民币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地位稳固
2017年,依托沿边的区位优势,人民币在云南同期本外币跨境结算中的占比达31.26%,是试点初期(2010年)的5.7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人民币继续保持我省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涉外交易货币和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
(二)跨境人民币保持净流入态势
2017年,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收入331.52亿元,支出184.45亿元,收付比为1.8:1,与上年基本一致。跨境人民币流入资金主要来自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的出口贸易结算收入;流出资金主要是向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归还境外借款支出。
(三)缅甸成为云南第一大人民币结算市场
2017年,缅甸超越香港成为我省的第一大跨境人民币结算市场,业务占比37.41%,香港业务占比25.78%,越南、新加坡、泰国分列第三至五位,排名前五的市场合计占比达91.76%,周边国家已成为我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市场。
四、全省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昆明中心支行着力引导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增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制造业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2017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分层次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累计对接融资金额1544.57亿元。截至年末,全省产业贷款余额17565.97亿元,同比增长10.14%。二是强化再贷款再贴现的结构引导功能,支持扩大薄弱环节信贷投放。2017年末,再贷款和再贴现余额双双突破百亿,余额分别为101.91亿元、124.4亿元,再贴现余额创历史新高,排全国第二位,支农再贷款排全国第七位。
五、保护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自由选择权
近年来,我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不断加快,互联网金融和移动支付快速发展,刷银行卡、闪付、手机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日益普及,给商家的经营及消费者购买带来了极大便利。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改善支付环境,规范和监管支付行为,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昆明出现了个别商家只接受电子支付、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该行为涉嫌违反行政法规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昆明市出现的个别停车场及商户拒收人民币现金、要求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不管是居民银行卡账户、微信等支付账户中以电子方式存在的余额,还是手中持有的现金,都是人民币的一定存在形式,消费者可以选择以现金或电子方式付款购买商品和服务,商户不得拒收。目前,我国人民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但并未就相关违法行为规定罚则。针对个别商户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建议消费者拨打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12315,或者拨打人民银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12363。人民银行将采取约谈等方式,要求相关机构人员纠正其不当行为。同时,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将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建议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民币管理的法律规章,明确对侵犯人民币法定货币权有关行为的处理规定。在此也提醒广大商户遵守人民币流通的相关法律规定,适时纠正不当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1] 产能过剩行业统计口径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具体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