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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511414-X-2017-00030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通告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6-13
  • 名       称:
    国家外汇局云南省分局关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局云南省分局关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分行),各外汇指定银行昆明分行 富滇银行:

为进一步做好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现将资本项目项下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报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2017年1月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时间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外汇指定银行通知企业按时报送。对于2013年5月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上线之前,凡在你行开立资本金帐户的且尚未注销的,请尽快通知企业按时申报;系统上线之后,凡在你行进行过外汇登记且未注销的企业,由你行通知企业按时上报。

二、每年7月15日前请各行将所辖应申报企业家数、已申报家数、未申报家数及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分局。

三、对于企业未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的违规行为,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定性处理。请各行及时向申报主体进行宣传并督促其申报。

本通知下发后,请各外汇指定银行及时通知所辖分支机构,今后每年度的存量权益报送均由各行按照上述要求通知所辖企业进行申报。执行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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