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26-0037
  • 分       类:
    公告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3-0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部分地州市分局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部分地州市分局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业务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202635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辖区部分地市分局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正式启用。印章全称及样式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供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奎屯营业管理部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1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2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3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2,供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霍尔果斯口岸营业管理部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供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局乌恰营业管理部使用。

行政许可专用章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外圆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派出机构使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为两位数,十位上的数字用于区分使用该印章的派出机构,个位上的数字分别用123代表收支、经常、资本三个业务条线。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形状为椭圆形,长5.0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派出机构使用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用(1)(2)(3)等编号依次进行区分,(1)(2)(3)等编号分别置于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正下方。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34日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