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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24-0067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7-29
  • 名       称: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关于调整新疆外汇指定银行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关于调整新疆外汇指定银行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近期拟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关于调整新疆外汇指定银行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新汇发〔2015〕121号),制定该文件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统计行为。目前随着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统计逐步优化和充实,能够满足日常业务监测需要,自2023年底起已启用企业汇率风险清单管理进行相关统计且运行良好;同时上述文件内容已在总局最新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中说明,故拟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137074457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废止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5号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际收支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废止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

联系人:卡德尔亚  联系电话:0991-2373264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关于调整新疆外汇指定银行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

2024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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