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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2698599-6-201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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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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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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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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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增至30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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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增至3000亿美元
 
      
为满足境外投资者扩大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额度由1500亿美元增加至3000亿美元。
QFII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主要渠道之一。2016年至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对QFII制度相关外汇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包括完善审慎管理,取消汇出比例限制,取消有关锁定期要求,允许QFII持有的证券资产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极大便利了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渠道投资境内金融市场。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1月14日信息 http://100.1.63.45/safe/2019/0114/111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