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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K1905110-2-2016-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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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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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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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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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
- 深入开展法规清理 推进落实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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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深入开展法规清理 推进落实简政放权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规清理,对不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要求的部分外汇管理法规及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2009年以来已废止和失效700余件外汇管理文件。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进一步清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法规文件。其中1件修改条款,3件予以废止(包括1件与财政部联合发文,经商财政部同意,予以废止),11件宣布失效。主要涉及个人贸易结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外汇系统建设等方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紧扣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做到立改废释并举,提高政策透明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