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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16-00077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4-26
  • 名       称:
    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外债宏观审慎管理会议
  • 文       号:
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外债宏观审慎管理会议

4月26日下午,厦门市分局组织召开自贸区外债宏观审慎推介会,传达总局《关于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有关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的文件精神,并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自贸办、市金融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及辖内银行国业部负责人、自贸区分支行行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分局资本项目处对《操作指引》逐条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将《操作指引》发布前后的变化做了对比说明,重点强调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数据统计、外债结汇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并解答了银行在具体操作上的疑问人民银行跨境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8号)进行了说明,强调了人民币跨境融资数据报送注意事项,要求银行对过往发生的业务中未纳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查缺补漏,对新发生的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需同时向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和RCPMIS系统进行数据报送,同时,要求试点银行分支机构向其总行申请人民币跨境融资额度,未纳入试点的法人银行也需做好相应准备。

结合当前的外汇收支形势和《操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分局资本项目处对银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数据报送质量,保证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二是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确保新的规定落到实处。三是要严格执行“展业三原则”,尤其要加强境外直接投资、内保外贷、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等业务的真实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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