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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15-00096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7-02
  • 名       称:
    厦门市分局组织学习总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 文       号:
厦门市分局组织学习总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6月30日,厦门市分局组织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学习《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此次《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制定,进一步规范了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明确了三项内容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境内银行应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办理申报,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确保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外汇局及分支局负责组织、管理、指导、核查、考核下级外汇局和所辖银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

通过学习,分局国际收支统计人员进一步加深对《实施细则》修订的理解,有助于推进辖区国际收支申报业务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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