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六汇检罚〔2025〕2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尹*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33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00610592947J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六安市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2.《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八条 4.《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 年版)》(汇发〔2024〕12号文印发)8.5.3.1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
| 违法事实 | 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2.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90.21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17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1-24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