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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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汇罚〔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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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东南汇罚〔2026〕1号
违规主体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636216231000U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发布)第三十五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印发)第三十一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印发)第八十七条。
违法事实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给予警告。
罚没款金额(万元) 3.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18
公示截止期 2027-08-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