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遵汇罚字〔2023〕1号 |
---|---|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安县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张**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凤仪镇尹珍南路路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242148700015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遵义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汇未尽职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内容 | 罚款25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987.06元人民币。 |
罚款金额(万元) | 25.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19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21 |
公开截止期 | 2024-09-26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