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汇检罚〔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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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张**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成都路1888 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050473009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第五条 2.《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四条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 号)第三条 4.《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第二条第一项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 号)第八条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 号)第五条第二项 8.《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19〕26 号文印发)“一、总说明(八)” |
| 违法事实 | 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2.违规办理结汇业务 3. 违规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4.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5.未按照规定报送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第五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234.64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15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0-22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