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外管罚〔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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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主体名称 | 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薛**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越达巷79号1号楼11楼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517286921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文印发)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八条 |
| 违法事实 |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和《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文印发)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352.54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5-28 |
| 公示截止期 | 2027-06-04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