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外管罚〔2025〕2号 |
违规主体名称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李* |
注册地址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柯桥现代大厦2幢0102-0105、0202-0205、0302-0305室,3幢101-107、201-207、301-307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1097238946E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十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十八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印发)第四条 |
违法事实 |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70.2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28 |
公示截止期 |
2026-07-31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