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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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汇检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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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阜汇检罚〔2025〕2号
违规主体名称 太和县鹏达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张**
注册地址 太和县五星镇杨西楼村委会赵庄村双李路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220836593281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阜阳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 非法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629.07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9
公示截止期 2026-11-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