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莆汇罚〔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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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杨**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45-18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38554616389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莆田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一)项;《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第二章2.6.4和第三章3.2.6 |
违法事实 | 未尽职审查办理收结汇、付汇相关业务,未按规定报送外保内贷相关信息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93.6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06 |
公示截止期 | 2026-08-15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