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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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汇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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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莆汇罚〔2025〕1号
违规主体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杨**
注册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45-1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38554616389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莆田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一)项;《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第二章2.6.4和第三章3.2.6
违法事实 未尽职审查办理收结汇、付汇相关业务,未按规定报送外保内贷相关信息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款金额(万元) 93.62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6
公示截止期 2026-08-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