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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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汇检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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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饶汇检罚〔2025〕1号
违规主体名称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柯**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20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566276444A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饶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印发)第十一条
违法事实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4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期 2026-07-31
备注 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