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汇罚〔2025〕1号 |
违规主体名称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谢**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676129728J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
2、《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
3、《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文印发)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相关说明第三条、7.2、7.12、9.6;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第一条;
6、《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第三条;
8、《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2.6;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三条;
10、《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文印发)第十八条。 |
违法事实 |
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2、 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3、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4、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5、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6、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295.86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09 |
公示截止期 |
2026-01-19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