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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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外管罚〔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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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舟外管罚〔2025〕3号
违规主体名称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缪*
注册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6831072360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四条
违法事实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款金额(万元) 50.19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3
公示截止期 2026-12-2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