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外管罚〔20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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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叶*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市民街69号1幢101-103、201、301-303室;2幢306室、16-19层、21-27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6716157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八条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53.0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19 |
公示截止期 | 2025-11-25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