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周汇检罚〔20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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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邑县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李**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北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287126947687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周口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 2.《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内容 | 处25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7076.03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25.00 |
没收金额(万元) | 3.7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8 |
公开截止期 | 2024-11-29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