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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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冀廊检罚字〔2025〕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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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汇冀廊检罚字〔2025〕第1号
违规主体名称 霸州市宏伟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
注册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信安镇仁义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816011761165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七条
违法事实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3.28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08
公示截止期 2026-01-1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