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汇罚〔20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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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杨**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光熙家园1号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553079564C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第一条、第六条、第八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 |
违法事实 |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内容 | 处40万元人民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558.18元人民币 |
罚款金额(万元) | 40.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3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3 |
公开截止期 | 2025-4-3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