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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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汇检罚〔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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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汇检罚〔2026〕4号
违规主体名称 南通琨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张**
注册地址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内1幢1529-35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MA24N4FQ9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六条及《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文印发)第六条
违法事实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2.8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9
公示截止期 2027-05-1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