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外管检〔2025〕34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姜**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8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G34777439K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一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6.2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新设、并购)及变更、注销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三条相关规定 |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行为、办理服务贸易收支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行为、违规办理超期限退汇行为、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行为、违规为非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办理收付汇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 处罚类别 |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90.43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26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2-01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