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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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汇检罚〔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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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汇检罚〔2023〕2号
违法主体姓名 卡**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653121********2915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
违法事实 非法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554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10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0.35
没收金额(万元) 0.01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9
公开截止期 2024-12-0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