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上海汇管罚字〔2024〕3111241001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沈**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28号1-2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822451438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1、违反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汇发〔2020〕14号)第十一条。 2、违反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第六十八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六条。 |
| 违法事实 | 1、未尽职审核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2、未尽职审核办理个人收汇业务。 |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60.6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08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1-16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