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汇检罚〔2025〕3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黄** |
| 注册地址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2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296013539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二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第三条 |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41.0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27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2-02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