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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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汇罚决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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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汇罚决字〔2024〕1号
违规主体名称 青岛蓝铭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MA9474516H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青岛蓝铭新材料有限公司违规汇入资本金7笔共计27980000美元,违法金额折人民币1810882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款金额(万元) 1810.92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06
公示截止期 2025-05-13
备注 经调查,青岛蓝铭新材料有限公司收汇后快速全额结汇,并层层转至地下钱庄控制账户。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正在就所涉地下钱庄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