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运汇检罚〔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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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山西恒达轻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刘**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裴社镇新材料工业园区2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23070468442G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十五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22 |
公示截止期 | 2025-05-23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