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营汇检罚〔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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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于*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2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800MA0QFQA66J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营口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四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三十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印发)第八十六条 |
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办理超限额外币现钞提取业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2 号)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3.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12 |
公示截止期 | 2026-06-20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