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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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汇检罚﹝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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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连汇检罚﹝2024﹞3号
违规主体名称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苑**
注册地址 辽宁省庄河市黄海大街一段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83792043788J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规定。
违法事实 该银行为客户办理货物贸易出口收汇业务,未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6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1
公示截止期 2025-08-0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