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阳汇罚〔20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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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马某某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街2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300203956766U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泉市中心支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条第三款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印发)7.4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中“审核原则”的相关规定。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8 |
公开截止期 | 2024-05-23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