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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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汇检罚字〔2024〕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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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汇检罚字〔2024〕第1号
违规主体名称 平江县佳北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陈*
注册地址 湖南省平江县新城区柏翠湾C2栋2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263206263607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岳阳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中“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八条和第九条
违法事实 非法套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23.8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22
公示截止期 2025-05-2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