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汇检罚〔20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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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陈志能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与商务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000869953094T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版)》(汇发〔2020〕14 号文印发)第一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第十一条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35.68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0-24 |
公示截止期 | 2025-10-29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