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汇冀检罚字〔2025〕第5号 |
---|---|
违规主体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付**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72号泰丰大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564852292E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
违法事实 | 1.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2.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76.4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29 |
公示截止期 | 2026-09-08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