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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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外管检〔20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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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外管检〔2022〕30号
违规主体名称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93322F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五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十八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四条第二项;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附件1《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六条和第八条、附件2《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十项和第八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行为;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行为;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三条,四十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35万元人民币,罚款844.65万元人民币。同时,对时任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区域总经理王某某警告,罚款5万元、时任副行长陈某某警告,罚款5万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844.65
没收金额(万元) 13.35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29
公开截止期 2023-12-0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