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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财经网:
投诉dw财经网,网址:https://www.***.com/,备案号:浙ICP备***号,公司名称:嘉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诉dw财经网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推广境外炒外汇平台,严重扰乱中国经济,dw财经违法推广外汇平台的链接:https://www.****.com/ dw财经与境外炒外汇平台合伙欺骗中国老百姓,希望外汇管理局重视。望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中国经济发展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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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针对您留言投诉的网站,我分局已于2026年1月将该网站上报协调网信部门封堵屏蔽。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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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可:
本人系听障人士,无法正常接听电话,所有沟通请通过短信发送至上述联系电话,特此说明。现实名举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并主动说明本人未按规定申报携带外汇的特殊情况,具体如下:
本人 2026 年在韩国济州岛旅游期间,被**以代为换汇为名骗取韩元 5.2 亿元(折合人民币约 270 万元),该款项由**在济州岛境内私下操作兑换,未通过合法外汇业务资质金融机构办理,且其将部分换汇回款私自划转至本人及贺**境内银行账户,涉嫌非法外币兑换、跨境私自划转资金。
徐**骗取款项后携款潜逃回国,本人已在济州岛当地报警,因对方离境未被抓捕。本人为追讨款项紧急回国,情急之下未向海关申报携带的现金,并非主观故意违反外汇申报及管理规定,且目前被骗款项基本损失殆尽,经济陷入严重困境,无能力承担相关处罚。
现恳请贵局依法核查徐**的外汇违法行为并予以查处,同时指导本人补办外汇申报相关手续;若涉及行政处罚,恳请结合本人听障残疾身份、非故意违法、主动说明情况及经济困难的实际,予以从轻、减轻或减免处罚。
本人愿意积极配合贵局核查工作,可提供济州岛报警回执、转账记录等全部证据材料,恳请贵局对本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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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2026年3月13日下午已与留言人当面沟通。涉骗事项已建议其向公安部门反映,后续待案情进一步明确后再行处理。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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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z:
你好,我是温州商学院的学生,目前在写毕业论文,我的题目是《中美利差对浙江省跨境证券投资结构的影响——基于股权投资与债券投资的比较》,现在我想向贵单位请求是否能够发我目前所确实的数据,我想要浙江省月度的跨境证券投资项目下的股权资产净流量和浙江省月度的跨境证券投资项目下的债务证券(债券)净流量还有浙江省跨境证券投资总额,球球了有没有啊,年份最好能长一点,需要月度数据,如果没有年度或者季度也行,我不挑有数据让我写论文就行,我球球了,麻烦尽快处理,谢谢你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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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浙江省证券投资项下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可在国家外汇局官网查询。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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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台商非法转出资金到台湾:
台商 刘** 微信帐号:**
经常性大笔资金 (至少几十万人民币)从内地转到台湾 私下与台湾人换钱 不走正规管道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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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经与留言人联系,建议进一步提供可供查证的证据材料。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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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领导:
您好!本人曾任职于杭州**有限公司(下称 “**出行”),现就本人参与该公司港股股权激励计划后,售股资金跨境调回境内遇阻事宜,特向贵局致函咨询,恳请予以专业指导并协助解决相关合规困境。
本人 2022 年 7 月获**出行港股期权激励,2025 年 6 月离职,同期该公司完成港股上市。2025 年 12 月 29 日,本人依法卖出所持期权,后就售股资金跨境调回的合规办理事宜与曹操出行沟通,要求其履行协助义务,但其明确拒绝,仅要求本人自行办理全部手续,未提供任何操作指导与必要配合,导致本人合法售股资金至今无法依规调回境内。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九条相关规定,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集中办理外汇相关事宜,离职参与员工仍适用该规定,相关单位亦有配合外汇管理工作的法定义务。
基于上述情况,特向贵局咨询:1. **出行作为原所属公司,是否对本人负有办理售股资金跨境调回的法定协助义务?2. 若其负有相关义务却拒不履行,本人应通过何种合规途径维权,贵局能否予以指导并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恳请贵局予以专业解答和关注,协助本人解决资金跨境调回的合规难题。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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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有关规定,参与同一项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应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集中委托一家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及资金划转与汇兑等有关事项,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由境内代理机构所在地外汇局审核办理。经查询,浙江省分局辖内企业未出现代理**出行登记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2026-02-26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39条,已处理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