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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友**:
投诉友**推广境外炒外汇平台,联合境外平台诈骗中国老百姓https://www.*****com/ib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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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您提供的涉嫌宣传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的网站,我们将商请相关部门处置。请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涉嫌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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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通过厦门**银行、**银行、**银行申报外汇管理局外债开户业务,管理局不给审批一笔欧元外债业务。针对比利时外债业务。比利时爱维能其他外管局审批从来没遇到无理由拒绝,银行和外管合并了为了简化流程。外管局就藏在身后不作为。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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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你好!因您所留电话无人接听,我分局未能成功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厦门汇〔2024〕9号文,以下简称为“9号文”),辖内符合条件的选择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模式借用外债的签约(变更)登记已经下放银行办理,不再属于我分局的行政许可范围,银行应依据9号文进行办理,我分局无权办理该类业务。辖内选择其他方式(包括“投注差”模式、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借用外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人仍在我分局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我分局未收到贵公司相关外债登记行政许可申请。如您对外债登记相关政策仍有疑问,请联系0592-5899552。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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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呀:
****银行app,在结售汇中,未提示厦门地区不能预约“韩国元”外币现钞,建议参考 **银行 的设计,其他银行应该也有同样的问题,避免用户不必要的损失。(自己看app不要回访!)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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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您好,感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注。针对您反馈的****银行app未提示厦门地区不能预约韩国元外币现钞的情况,经核实,****银行厦门市分行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目前未提供韩国元外币现钞的兑换。银行app由其总行统一开发,该分行已向其总行反馈优化app外币现钞预约提示功能建议,如有疑问可联系****银行厦门市分行,联系电话:0592-*******。此外,如您仍有兑换韩国元外币现钞需求,也可前往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等银行办理。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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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我们是****站的商家,投诉这个平台的锁汇功能及锁汇后定的汇率过高。5月6日我们写客户沟通后,客户要求我们把平台上收款账户发给客户,我们按照平台提示操作后,订单被锁汇。
但是平台这个操作引导是错误的,操作步骤为:TT账号信息--查看账号(点这个功能时跳转的新页面已经锁汇成功)。但是我们的目的只是单纯的想查看下账号信息并发送给客户,平台这个操作引导导致了订单被锁汇。
5月6日被锁后,汇率为1.5620,这与我们当天查到国内外汇率相差太多,国内1.5450,国际1.5489,直接导致客户给我们打的三笔款总共汇损达800美元左右。
这里有几个问题,1、平台的引导错误是否要担部分责任?2、平台汇率过高,我们一直要求平台提供可查询的地方,平台解释是平台内容信息不对外提供为由,拒不提供。这个汇率难道是平台自己说的算的?
3、客户打进来的款项是给我们商家的,但是平台并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直接主动把客户打进来的款按他们自己按他们自己定的汇率兑换成美元。这个是否合理?
4、多次投诉这个平台,都以我们自己操作为由不承担责任,退还我们汇差,这是店大欺客吗?
我们业务员谈个客户不容易,这个客户跟了一年多,才成交,原本被扣的汇差应该是她应该拿到的奖励,却被平台无情的吞食。多次反馈都无果,真的是很无奈。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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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您投诉的网站www.*******.com备案地位于浙江,我分局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属地分局,感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注。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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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咨询*********这家公司是不是可以在中国开展外汇投资咨询服务?*********宣称持有****金融监管局ASIC最高规格MM外汇牌照,监管证号: *******,网址是********.com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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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您提供的涉嫌宣传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的网站,我们将商请职能部门处置。请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涉嫌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2025-02-10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6条,已处理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