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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
平台名称 * Funded
法定名称 * Funded LTD
注册编号 *
注册地 *
实际运营地 *
法定代表人 *
关联公司 * Markets(零售外汇经纪商)
平台网址 *.com
境内推广链接 *.com/*
成立日期 2025年7月
运营时长 约10个月
该平台未经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非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 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按金交易):提供杠杆最高达1:100的外汇交易服务;
2. 期货及衍生品类业务:提供指数、商品、加密货币等CFD差价合约交易;
3. 变相期货/证券业务:以“自营考试“名义,实质向境内居民提供期货账户和交易服务;
4. 非法跨境资金通道:通过加密货币USDT等方式出金,规避中国外汇资金汇出合规审核。
三、违法事实及依据
1. 非法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
该平台提供外汇保证金(外汇按金)交易服务,杠杆最高1:100,面向包括中国境内居民在内的全球用户开放。
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目前,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外汇按金业务。
该平台注册在*离岸地,未取得中国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在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服务,属于非法外汇按金交易活动。
2. 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
该平台以“自营交易考试“(Proprietary Trading Challenge)为名,向境内居民提供期货类账户及交易服务,账户规模从2,500至100,000不等,最高可扩展至$2,000,000,利润分成88%。
该业务实质上是:境内居民支付报名费 → 获取交易账户 → 进行外汇、指数、商品等交易 → 获取利润分成。其业务本质属于期货经纪业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根据《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2026年5月9日,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非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交易服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导或协助境内投资者违规开户。
该平台的业务模式完全符合上述“非法跨境经营期货业务“的认定标准。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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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您留言涉及的网址*.com、*.com/*均已经无法访问,请您提供有效的网址。此外,我分局负责查处辖内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您若认为留言平台涉嫌其他违法违规,请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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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相关部门:
本人现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以下简称“**支行”)在外汇业务办理及账户资金监管中的严重失职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本人家属(老年群体,对手机操作及金融风险缺乏认知)的银行账户于2025年9月*日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控制手机的方式,短时间内将账户内数十万元资金以多种形式转移。其中,一笔金额为3*****元的资金被诈骗分子通过“购汇美元后汇出境外”的方式转移,该操作全程未经账户实际持有人本人确认,且**支行未采取任何干预或核实措施。目前,该笔外汇资金已汇出境外,导致公安机关追查困难,资金面临完全流失风险。
二、**支行存在的违规失职问题
1.未履行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核心义务: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应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业务并真实录入信息。**支行在办理上述3*****元购汇及汇出业务时,未核查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未要求提供合法用途证明材料(如因私旅游需提供通行证、机票等佐证文件),直接为诈骗分子的非法操作提供了通道,严重违反外汇管理核心规定。
2.未落实异常交易监测与防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符合电信网络诈骗特征的异常交易监测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亦要求银行对异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并报告可疑交易。诈骗分子短时间内通过多种形式转移大额资金,且老年账户突然发生大额购汇及跨境汇出,明显符合异常交易特征,但**支行未触发任何风险预警,未采取电话核实、交易阻断等防控措施,存在严重监管漏洞。
3.违反银行展业审核基本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多次通报案例明确,银行未尽审核责任办理外汇业务属于典型违规行为,建设银行系统内曾有支行因同类问题被处罚。**支行未压实展业审核责任,放任虚假交易发生,客观上为诈骗分子转移资金提供了便利,与外汇管理部门“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的监管要求严重相悖。
三、投诉举报诉求
1.恳请贵局对**支行上述违规行为开展全面调查,核实其在业务办理中的审核流程缺陷及监管失职细节。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支行的违规行为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压实银行外汇业务主体责任。
3.督促**支行全面排查同类风险隐患,完善个人外汇业务审核流程及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4.恳请贵局监督**支行承担因其监管失职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向本人家属赔付因涉案外汇业务违规办理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愿提供相关账户交易记录、公安机关报案回执等材料配合调查,恳请贵局依法履职,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及公民财产安全。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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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已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沟通回复,请您进一步提供可供查证的材料。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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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
https****/派**该外汇平台无端关闭我的账户并私吞我的个人资产进行经济掠夺,个人用于货款的接收,多次与派**联系无果,客户如同机器人,并无任何封禁关闭我的理由,电话对峙也给不任何理由,就是一味的无法解决,可能几个月后就能恢复,希望外汇管理局对平台进行制裁并帮助追回我的资金和账户
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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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通过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该系统在互联网上公开可查),您留言涉及的平台的主办单位为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建议您向上海相关单位反映有关情况。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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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举报至福建分局邮箱的涉嫌非法外汇经营,一直未给答复。
202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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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我分局收到您反映的“举报至福建省分局邮箱的涉嫌非法外汇经营,一直未给回复”情况后,于5月6日10:33联系您预留的手机号,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上述手机号为其本人使用,但未曾在我分局子网站留言,也未曾向我分局邮箱发送举报涉嫌非法外汇经营的邮件。
若您仍有举报涉嫌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1-88010277
联系邮箱:fujianfenju@sina.com
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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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有人利用教唆相信他的交易策略,操作他人mt4账号来获得盈利
202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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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该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后答复。我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您,您答复称目前不方便联系。建议您提供详细情况,以便我分局工作人员了解核实。
2025-03-26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5条,已处理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