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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根据方案,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
本人作为早期投资者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设有账户,内有资金。但根据前期外汇管理局规定,境外券商无法直接转出资金至国内银行。因本人无香港本地银行账户,固按照《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本人资金无转出途径。
希望外汇管理局将此情况上报至总局和相关部门,在《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执行期内,开通涉事相关券商账户转出资金至国内银行途径。谢谢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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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经电话沟通,预留电话非咨询人本人号码,请预留正确联系方式。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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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您好,该网站:z*******p.com,工信部备案公司:北京******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金融牌照情况下,非法诱导百姓进行股票,外汇交易等金融活动,通过第三方地下钱庄入金到境外平台进行炒汇投资活动!请贵局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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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您好!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目前,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外汇按金业务。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如涉嫌网络炒汇问题,我分局将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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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举报信:关于M********d平台非法在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及期货业务的举报
举报对象: M**************D(以下简称“该平台“)
一、被举报平台基本信息
项目 详情
平台名称 M***********d
法定名称 M**************D
注册编号 5*****3 / 2********2
注册地 圣卢西亚(离岸避税地)
实际运营地 阿联酋迪拜 Business Bay
法定代表人 D********y
关联公司 M************s(零售外汇经纪商)
平台网址 m**********d.com
境内推广链接 g*.m**********d.com/v********************************d
成立日期 2025年7月
运营时长 约10个月
二、举报事项
该平台未经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非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 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按金交易):提供杠杆最高达1:100的外汇交易服务;
2. 期货及衍生品类业务:提供指数、商品、加密货币等CFD差价合约交易;
3. 变相期货/证券业务:以“自营考试“名义,实质向境内居民提供期货账户和交易服务;
4. 非法跨境资金通道:通过加密货币USDT等方式出金,规避中国外汇资金汇出合规审核。
三、违法事实及依据
1. 非法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
该平台提供外汇保证金(外汇按金)交易服务,杠杆最高1:100,面向包括中国境内居民在内的全球用户开放。
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目前,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外汇按金业务。
该平台注册在圣卢西亚离岸地,未取得中国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在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服务,属于非法外汇按金交易活动。
2. 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
该平台以“自****试“(P**************e)为名,向境内居民提供期货类账户及交易服务,账户规模从2,500至100,000不等,最高可扩展至$2,000,000,利润分成88%。
该业务实质上是:境内居民支付报名费 → 获取交易账户 → 进行外汇、指数、商品等交易 → 获取利润分成。其业务本质属于期货经纪业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根据《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2026年5月9日,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非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交易服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导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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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您好!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目前,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外汇按金业务。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如涉嫌网络炒汇问题,我分局将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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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女士:
投诉某企业违规结汇,存在虚拟交易,进行了近两年。请问匿名投诉渠道。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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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如您有相关企业在北京辖内涉嫌外汇违规的线索,可向我分局寄送相关举报材料。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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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境外的外汇平台,比如a******e等在国内开战杠杆式外汇交易,而这些境外外汇平台利用国内的三方支付渠道(比如智*等),进行人民币的入金和出金,这些三方支付渠道归央行管理,请问如何投诉相关的三方支付公司?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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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局
管理员:
如您希望反映处理平台网络炒汇问题,请提供平台网站,我分局将报送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
此外,留言涉及的支付渠道人民币管理超出我分局职责范畴,您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反映。
2026-05-15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06条,已处理10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