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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1、大陆身份购买了增额寿分红型产品,现在是香港身份,减保领取的钱怎么办理资金出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有额度限制吗?指定了受益人,后续身故了,香港身份的子女获得的理赔金怎么办理资金出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大陆身份给香港身份的孩子买了年金分红型保险,每年年金和分红怎么办理资金出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有额度限制吗?
3、大陆身份给大陆身份的孩子买了年金分红型保险,每年年金和分红怎么办理资金出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有额度限制吗?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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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分红型保险的汇兑不属于银行办理的资本项目业务。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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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先生:
境内个人拟使用境外货币直接通过境外打款,投资VIE架构下准备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需要进行外汇登记吗?不登记会有什么后果?没有履行登记的投资是否影响有效性?
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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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境内主体开展境外投资,需通过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核准后,完成相应外汇登记相关手续。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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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
你好,如果要进行外汇延期,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啊?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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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贸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
(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对于第(一)(二)(四)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对已报告且未到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的上述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报告内容。”已电话联系留言人,了解具体情况并予以答复。
2026-06-16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26条,已处理1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