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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本人是在日华侨,持有中国护照和外国的永居证,没有身份证,准备回国办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自己转给自己,转移金额约150万人民币,这些存款的都是出国打工的薪资,带回国之后存在银行的。以后准备在国外定居不打算回国生活了,请问我这种情况办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批准?不知道这些无法安排回国的行程,麻烦您能具体告知,谢谢。回信信箱 sisi2008jp@yahoo.co.jp 电话 00819098144022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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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分局
管理员:
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固定模板),中国护照、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海牙公约国提供加贴“附加证明书”的国外定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相关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如当时存款证明、海关申报记录等),税务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协议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根据相关法规,外汇局收到完整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仍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24-23440699/0385.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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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如何付款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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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分局
管理员:
已通过电话进行回复。感谢您对外汇局网站的关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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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我是在日华侨,已取得日本的永住签证,准备回国办理个人财产移民转移手续,金额超过50万人民币,请问从申请日到批准需要多长时间?
我的资产都是在国外打工的工资,回国的时候都存在了国内的银行,如果需要提交有关收入来源证明的话,麻烦具体告知需要什么证明文件?公司开具的年收入证明可以吗?
工作繁忙,回国一次不容易,请详细告知申请事项,谢谢。
我的邮箱是
sisi2008jp@yahoo.co.jp
电话
0081-09098144022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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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分局
管理员:
对于取得境外永居身份或国籍身份的境外个人,可把取得境外身份前合法获得的财产变现,向移民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财产转移业务,您提到的日本永住签证不知是否代已表取得日本永居身份或国籍,仅取得日本永居身份或国籍才可申请办理财产转移业务。根据相关法规,外汇局收到完整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海牙公约国提供加贴“附加证明书”的国外定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相关财产权利证明文件,税务证明。鉴于您提问中仍有表述不清的地方,建议电话咨询024-23440699/0385.
2025-05-23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65条,已处理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