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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
想咨询一下,企业对公取外汇现金,超过一定额度后需要向外汇管理局报备,这个具体的流程和所需资料。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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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服务贸易外币现钞业务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常项目交易,境内机构可以按规定在银行购汇或使用自有外汇提取外币现钞:(一)银行汇路不畅的经常项目交易;(二)向战乱、金融条件差的国家(地区)支付的经常项目支出;(三)国际海运船长借支项下;(四)境内机构公务出国项下每个团组平均每人提取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除上述规定情境外,确需提取外币现钞的交易,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详情请来电咨询0311-87938045。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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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企业在转为B类之前的货物进出口,报关日期在成为B类之前,但是货款的汇入日期在成为B类之后,银行可为其直接办理吗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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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相关规定,银行可在企业可收付汇额度充足的条件下直接办理,并进行电子数据核查。若可收付汇额度不足,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银行凭外汇局开具的B类企业超额度收付汇登记表办理。若进出口与收付汇间隔超过90天,因企业合同签订时尚未降为B类,可不开具延期收付汇登记表,能否直接办理依然取决于可收付汇额度,企业同时应履行贸易信贷报告义务。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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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企业做进出口贸易,要开设外币账户,请问怎么办理外汇备案手续,需要哪些材料,线上办理还是线下办理?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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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分局
管理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文件相关规定,自2024年6月1日开始,“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登记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见汇发〔2024〕11号文件附件一)。银行据此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
2025-03-03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43条,已处理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