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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您好!本人因个人学术研究需要,向境外SCI期刊支付论文出版费(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 APC),金额为2000美元。
付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具体XX分行XX支行)
1. 交易背景:
本人有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期刊录用,需要向出版社支付2000美元版面费。该交易属于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的服务贸易支出,本人已向银行提供期刊正式Invoice(发票)、论文录用通知、交易附言也已注明“论文出版费”及文章编号。
2. 遇到的问题:
在柜面办理业务成功后,银行要求本人提供“收款方最新股权信息(含持股比例、注册日期等)”。本人认为该要求与版面费交易性质不符,且本人作为个人作者无法从出版社获取此类信息。
3. 咨询问题:
个人向境外支付版面费,是否需要提供收款方股权信息?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凭身份证及真实性证明即可办理。银行上述要求是否合规?
若银行坚持不合理要求导致汇款受阻,本人应如何进一步处理?
感谢您对于此问题的关注!期待您的回复!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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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以上情况我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分局高度重视,将组织业务人员尽快与您沟通,详实了业务内容。同时,督导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全面核实相关情况,请您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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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您好!
我现就个人赡家款结汇业务中遇到的亲属关系证明问题,向贵局咨询相关政策规定和正常办理流程,恳请指导。
一、基本情况
我小姨(持美国绿卡,在美生活近30年)于近期从美国通过浦发银行向我(境内居民)的浦发银行账户汇入约9000美元,作为其母亲(即我外婆,98岁高龄)的养老生活费。
浦发银行在办理该笔赡家款结汇业务时,要求提供我小姨与其母亲(我外婆)的母女关系证明等一系列几乎6项证明才可以。
由于我外婆年事已高(98岁),行动极为不便;我小姨长期在海外居住,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多为境外文件。双方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存在实际困难。
二、咨询事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此类赡家款结汇业务,要求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如收款人高龄、汇款人长期境外居住)无法及时提供公证材料的,是否有其他合规的替代证明方式?
银行在审核此类业务时,是否可依据“展业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精神,在确认交易真实、合法的前提下,接受近亲属关系承诺函等替代材料?
如可接受替代材料,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此类涉及高龄老人和海外侨胞的真实赡家需求,外汇管理部门是否有相应的便利化措施或指导意见?
三、诉求与联系方式
我们理解银行需履行合规审核义务,也愿意配合提供必要材料。但因当事人年龄和居住地的特殊情况,希望了解在符合政策前提下,能否有更便捷、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便老人能及时使用这笔养老费用。
恳请贵局就上述问题给予政策解答和流程指导。非常感谢!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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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以上情况我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分局高度重视,将组织业务人员尽快与您沟通,详实了业务内容。同时,督导浦发银行兰州分行全面核实相关情况,请您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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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汉江:
老师您好,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世界银行签订了某项目贷款协定,其后财政部将世行提供的美元贷款转贷给了甘肃。现该项目已关闭,需将该外币转贷款账户销户,老师您帮忙看一下转贷款户销户需要“外汇局出具的销户通知书或核准件”和”《业务登记凭证》”这两个资料不,如果需要话具体怎么办理?麻烦老师了。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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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5号)相关规定,“转贷款债务人可根据转贷款协议约定和开户银行的要求,适时关闭转贷款账户”。该业务不属于外汇局行政许可项目,您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建议您咨询账户所在银行,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外汇局,0931-8800741。
2026-02-10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7条,已处理7条。